当前位置:首页|规章制度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学督导实施条例(试行)

作者:syzx     来源:syzx     浏览量:12018     时间:2020-11-07 17:07

一、实验教学督导的任务

实验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督导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对学校的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实验教学督导的机构

学校成立学校实验教学督导组。学校实验教学督导组在分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教学的校长为组长,成员由系部主要负责人、实训教研室主任、实验管理中心主任、实验教学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实验管理中心实训教学管理科,由实训教学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协调、指导全校实验教学督导工作,具体承担校级实验教学督导巡查任务。

各系部成立系部实验教学督导组。系部实验教学督导组在系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系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教务科科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实训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实训教研室,由实训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在教务科科长直接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指导全系部实验教学督导工作,具体承担本系部实验教学资料检查、听课评课任务;参与完成校级实验教学督导巡查任务。

三、实验教学督导的内容与要求

(一)制定校级实验教学巡查计划,由实验管理中心实训教学管理科、系部负责人共同完成。巡查内容包括:实验课预约、教师考勤、实验课前准备、设备使用和管理、管理资料填写、课堂纪律、安全与卫生等。认真填写《实验实训教学巡查表》,及时向系部反馈查出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二)制定实验教学资料检查计划。系部实验教学督导组根据本系部、教研室实际情况,制定实验教学资料检查计划,由系部实验教学督导组具体实施。填写《实验教学资料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实验教学(授课)计划、教材及实验教辅教材、教案、学生实验课考勤、学生实验报告批改及成绩等。

四、实验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实验实训教学督查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实验教学督导组及系部实验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切实保证实验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二)实验教学督导组应结合学校教学工作日历和专业教学进程表,制定每学期或年度实验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并根据实施情况,完成督导。

(三)各系部要结合系部、教研室实际,提前准确编制实验课表和实验室运行安排表,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四)实验教学督导组定期总结交流实验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先进经验,推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五)实验教学督导组在进行督导时,对教师实验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校内实验实训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4月)


上一页: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学管理暂行条例
下一页: 已经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