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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学管理暂行条例

作者:syzx     来源:syzx     浏览量:12194     时间:2020-11-07 16:57

一、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实验操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实验方法训练,提高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验教学要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使学生获得专业所需的初步技能。

二、各教学部门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对学生实验能力培养的目的与要求,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编写实验教辅教材,由本学科专家初审,经学校教学工作会议通过后使用。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学计划要报系部教务科和学校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备案,不得自行更改。对于无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的课程,不能进行实验教学。

三、各学科要以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大纲为基础,结合学科现有实践场地、师资力量等具体情况,确定本学科应开展的实训项目,并将实训项目及操作流程绘制成图表上墙。对暂时不能开展的实训项目,查明其具体原因,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限,制定学科实验室建设方案报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逐步完成实训基地建设任务,使学校实验开出率稳步提高,满足专业、学科实践教学需要。各学科实训项目的确定,将进一步推动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实验教师队伍的发展。因此,各教学系部要高等重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

四、实验课前应做好仪器设备、药品试剂、标本模型等实验物品等准备工作,并注意到学生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差错,仪器设备容易发生的故障以及安全事项等情况,做好备用物品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

五、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每个实验项目都应试(预)做,测量完整的数据,观察、分析和处理实验结果,并认真写出实验教案。

六、对第一次上实验课的班级,实验指导教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学生实验守则以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规守纪教育。

七、实验课前,指导教师要对所实验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复习,并进行课前提问。要注重研究实验教学规律,改进实验教学方法,逐步放手,引导学生自己动手完成实验。实验中,指导教师要巡回观察,具体指导。实验完毕,教师要认真检查实验数据、结果。达到要求后,教师应在实验报告原始数据上签字,并要求学生整理好实验用物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对违章操作和不听劝告者,指导教师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八、不同的实验课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装置,改革实验方法,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创新精神。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开放性实验室申报,让实验室向学生开放成为常态。

九、整个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学人员要贯彻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指导思想,不怕苦、不怕累,言传身教,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良好学风。同时,还应经常倾听学生对实验教学的反映和意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十、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写实验日志、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管理资料。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实验指导教师要及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评分登记。

十一、学期结束时,应认真总结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制定下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并按要求完成实验成绩的上报、填报。


(校内实验实训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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